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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成業者違規販售菸品給青少年 最高可罰25萬元

2025-04-09 發佈 王芓諭 臺北
近3成業者違規販售菸品給青少年 最高可罰25萬元

近3成業者違規販售菸品給青少年 最高可罰25萬元

國民健康署委託消基會調查,近3成菸品販售業者未查驗證件即販售菸品給疑似未滿20歲者,其中以檳榔攤違規率為最高。國民健康署呼籲業者遵守「問年齡、查證件、告知法令」三步驟,拒絕販售菸品給未滿20歲者。違法供應菸品給未滿20歲者,最高可處25萬元罰款。

 

菸害防制法已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國民健康署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去年5月至11月期間進行「喬裝測試」調查,副署長賈淑麗表示,結果顯示,在全國22個縣市合計854家菸品販售場所中,仍有26.9%的菸品販賣業者未查驗證件直接販售菸品。

 

副署長賈淑麗表示,調查結果也顯示這854家販售業者中,發現相關修法販菸教育訓練業者知曉度為85%,希望未來能逐步達成100%,另外,113年各類販賣菸品場所的不合格率由高至低依序為檳榔攤(38.6%)、一般商店(26.9%)、連鎖超市或大賣場(23.4%)、連鎖便利商店(21.5%),未來結合縣市政府透過零售業者提供更多資訊協助業者知曉法令。

 

使用任何菸(煙)品,或是吸入「二手菸」、「三手菸」,對發育中的孩子健康皆會造成嚴重傷害。年輕族群應警覺,不要落入菸商行銷包裝與話術的陷阱,不論是初次吸菸者嘗試使用或已是菸品混用的吸菸者,皆會造成菸癮無法戒斷,還會造成發育中大腦等健康傷害,國健署提醒業者,要落實販賣菸品3步驟,「問年齡、出示證件、告知法令」,守護未滿20歲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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