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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環境部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修正 減少83%-87%

2025-04-15 發佈 曾鈺羢 臺北

 

環境部今天(15日)公告修正「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所納管的製造、輸入或進口二次鋰電池的責任業者提出自建回收循環鏈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從今年(114年)7月1日起得按優惠費率繳交二次鋰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歡迎各界在刊登於行政院公報次日起14日內提供意見。

 

環境部說明,考量國內近年二次鋰電池因淨零轉型的推動,使用量大幅成長,為促成責任業者鏈結上、中、下游自建回收循環鏈,以經濟誘因引導業者回收處理的意願,對責任物是採國內循環者,給予第一級優惠費率每公斤5.10元;對責任物是採境外循環者,給予第二級優惠費率每公斤6.66元,分別比原本需繳費費率每公斤39元,享有減少約87%及83%的優惠。

 

環境部表示,藉由自建回收循環鏈,責任業者將所製造或輸入的廢鋰電池單獨分流處理及再生利用,除可大幅提升資源循環利用效益外,也可促進公私協力合力布建未來回收處理所需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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