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今(9)日於臺東縣政府舉行「原民會價購臺糖公司土地註記原保地土地所有權狀領狀儀式」,計有19位族人領回土地權狀,合計32筆土地、面積逾7300平方公尺,由原民會副主委杜張梅莊親自交付,象徵土地正義的具體實現。
原民會以新臺幣約 7430 萬元,完成價購位於花蓮縣、臺東縣及屏東縣的族人自民國35年以前承租的臺糖土地,共計57筆、面積約1.44公頃,透過增劃編為原保地及權利回復措施,讓全國近60位族人領回土地所有權狀。
其中,在臺東縣完成價購的臺糖土地,位於鹿野鄉、臺東市、卑南鄉及太麻里鄉等鄉鎮,共32筆土地、面積約7300餘平方公尺,原民會於臺東縣府辦理領狀儀式,由杜張梅莊親自交付土地權狀給19位族人。他表示,以往皆用「頒狀」,之所以改為「領狀」,意思是「把你的權力拿回來,不是我頒給你。」
杜張梅莊指出,計畫源於106年12月28日「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的提案裁示,請原民會與臺糖公司合作進行調查處理。原民會歷經8年努力,加上臺糖公司配合與支持,「這不只是一次土地移轉,更是政府對原住民族權益保障的回應及土地轉型正義的實踐。」
臺東縣府表示,期盼更多族人能透過此計畫申請原保地的權利回復,取回原本屬於自己或親人的土地,並且更加珍惜擁有的土地。同時也期勉所有土地審查委員持續精進,共同為實現原住民族的土地正義努力。
原民會指出,感謝行政院在價購土地款項經費的挹注,及經濟部、財政部、內政部、國發會、主計總處、臺糖公司、臺東縣府及鄉鎮公所對於原住民族土地政策的支持與配合,才能達成這樣具體的成果,未來原民會將持續協助族人,完善各項土地法制權益,以落實保障原住民族的土地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