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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輔導法》修法 國教署辦全國學生輔導諮商相關會議

2025-06-12 發佈 林宜箴 臺北
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暨業務科科長聯繫會議與會貴賓

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暨業務科科長聯繫會議與會貴賓

為了讓學生輔導業務更加順利,教育部國教署委託新竹縣教育局今明兩天(12、13日)舉辦「114年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暨業務科科長第1次業務聯繫會議」,邀請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學生輔導業務科長、全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及矯正學校等130人出席,透過對談交流及專題分享,凝聚共識。

 

國教署說明,會議適逢《學生輔導法》歷經十年首度修正,特別由國教署學務校安組科長洪甄徽說明「學生輔導法修法脈絡及重點」,並由彰化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主任方惠生,進一步探討「學生輔導法修法後的實務挑戰與創新因應」。國教署洪科長表示,修法已於去年(113年)12月18日公布,重點包括調整國中小輔導教師員額、重構專業輔導人員配置機制並授權主管機關彈性調派人力;修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職責及輔導諮詢會組成,並明定學生輔導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原則,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精神;同時強化三級輔導內容、教師與專業人員分工,以及輔導人員培訓制度,全面提升制度專業性與實用性。方主任則從實務角度出發,剖析修法上路後各縣市在人力調整、資源整合與跨單位合作上的挑戰,並分享地方創新作法。

 

會中亦安排三場專題講座,回應現場實務與趨勢發展需求。國立彰化師範大學王智弘教授以「輔導工作遇上AI:挑戰與發展」為題,探討AI應用於學生行為分析與個別化輔導的潛力,亦提醒應審慎處理資料隱私與倫理議題,並強調AI應作為輔助工具,不能取代輔導專業中的人本關懷。南投縣輔導諮商中心莊惠婷主任以「三級輔導系統暨輔特合作實務」分享如何整合校內外資源,建構具延續性的支持網絡,特別是在學生兼具特教與輔導需求時,強調明確分工與團隊合作的重要性。資深輔導老師羅丰苓則以「從校園衝突談輔特合作」為題,指出校園衝突涉及多元層面,需導師、輔導與特教人員共同合作,透過個案會議、親師合作與跨系統資源介入,提供更完整的個別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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