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民生及建國校區BOT案疑涉開發不當,監察院糾正教育部與臺北大學,針對監委的調查意見,教育部表示,虛心接受並積極檢討。
教育部以書面聲明表示,將會加強督導學校,要求臺北大學建國及民生校區落實促參法精神,公共設施應以提供學校師生使用、推動產學合作及校內相關活動為主;另合江校區使用應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落實教育用途的目的,教育部將請學校確實檢討使用狀況,如無符合事業目的使用需求則應依《國有財產法》廢止撥用,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法處理。
未來國立大學推動促參法相關案件,教育部也將邀請相關部會,像是財政部促參司及國有財產署,召開審查會議並辦理實地會勘,透過行政審查機制,確保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過程中,能滿足學校校務發展所需,並達到提升公共服務水準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