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國三讀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近8年來解決偏鄉學校辦學困境,但如今偏鄉學校雖然硬體環境有明顯的改善與進步,但在陪伴、支持學生學習及生活的關鍵角色「教師」部分,仍面臨許多實務上的挑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6號)舉辦「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親自出席聆聽、廣納建言。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表示,《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是教育部為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確保各地區教育均衡發展,並因應偏遠地區學校的特殊需求所制定。條例旨在提升偏遠地區學校的教育品質,透過提供合理的教師員額、輔導人力,以及相關學習活動和照顧服務等,來保障偏遠地區學生的學習權益,降低教師流動率,施行以來超過7年,每年投入約40億改善偏鄉學校的整體環境。
出席公聽會的立委柯志恩表示,偏鄉學校常常經過多次徵聘都還聘不到教師,在學學生常表示,好不容易和老師建立起感情,結果老師都留不下來,況且現在對當老師有熱情的大學生變少,有些綜合大學師培課程連一班都招不滿,因此建議讓已經對地方有熱情的大學生,透過不同管道獲得資格留下來。
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曾大千表示,目前教師的退休與勞工是同一種計算基礎,因此長聘制度能提高偏鄉教師工作條件,若讓他們適用勞基法的不定期契約,就會具有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