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局持續投入大量特殊教育資源增設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級,111學年度增設25班、112學年度增設42班、113學年度增設45班,114學年度增設47班,111至114學年度累計增設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已達159班,提供各級學校與幼兒園專業的特殊教育師資,協助降低身心障礙班級師生比,並維護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受教權益。
桃園市教育局表示,依據特殊教育法第9條,地方政府每年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且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5%,桃園市近幾年編列特殊教育預算皆達教育局總預算7%至8%之間,顯見桃園市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的經費挹注不遺於力,並持續爭取中央特殊教育計畫型補助款,藉以提供更全面的特殊教育資源,維護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的特殊需求。
桃園市教育局並指出,桃園市111學年度起,率先全國實施特殊教育代理教師全聘期制外,更於113學年度起實施時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全聘期制,使特教助理人員於寒暑假期間由市府負擔勞健保續保費用,年資得以繼續採計,保障勞動權益,提升留任久用的意願。
桃園市教育局長劉仲成表示,為提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桃園市藉由增班增置特殊教育教師員額以充實特殊教育教師人力配置,確保身心障礙學生與幼兒皆能獲得高品質的特殊教育服務,也將持續秉持融合教育理念,積極打造友善且具包容性的學習環境,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精神,提供全面、優質且多元的特殊教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