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21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體育署多年來補助迷你足球協會,但卻未落實查核,沒有發現迷你足協多年來違規循例,逕自選擇特定廠商辦理採購,且未曾要求該協會檢附自行檢核表或提供採購相關證明文件就同意核結,經查有超過1,600萬元補助支出不合規定。
監察院指出,審度迷你足球協會所獲補助款項金額遠高於其他同類型團體,且自籌款比率偏低、補助比率過高,甚至有單一計畫補助超過5成的情形,加上支用單據多為免用統一發票,應屬高風險對象,但體育署未曾就此查核,導致未能發現該協會並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公開招標,因此糾正體育署。
監察委員蔡崇義、范巽綠及林文程調查體育署105至112年度補助迷你足協辦理「足球希望工程-2016基層迷你足球賽」等11項計畫,發現迷你足協多年來有上述違法問題,體育署卻沒有詳細查核,等到體育署委請會計師查核發現該協會違規需繳回金額高達1,614萬7,154元,其中5項計畫應繳回金額占補助金額比率竟分別高達52.63%、50.06%、44.41%、34.43%、24.63%,但體育署卻一再稱該協會理應本誠信原則辦理經費核結,只以公函提醒就自認已履行補助經費核結監督責任,未能落實查核與控管機制,反映該署核結審查鬆散,核銷作業流於形式,執行補助計畫流程與內控機制顯有重大缺失,自難免其違失之責,因此通過糾正體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