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案引發社會嘩然,監察委員蔡崇義與賴鼎銘調查「臺師大女足隊員遭迫抽血涉違反研究倫理」案,監察院今天(12日)發布新聞稿表示,臺師大與教育部直到受害學生控訴後進行查核才發現研究團隊違反人體研究法,未善盡查核、監督及管理之責;且臺師大對於本件爭議事項處置不當,造成爭議不斷,嚴重傷害學校形象,又臺師大審查會對於利益衝突迴避、抽血採集實驗等重大事項的審查流於形式,對研究對象權益保障嚴重不足;以及該校對於研究計畫經費支用控管寬鬆,內控機制存在嚴重漏洞等,都有嚴重怠失,因此監察院在昨天(11日)通過糾正。
監察院說明,對臺師大體育及運動科學系執行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的「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中,研究團隊嚴重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臺師大及教育部未善盡查核及監督管理之責,及就臺師大內部控制監督管理機制存在漏洞,經費控管寬鬆等嚴重怠失通過糾正。
監察院表示,相關調查意見將公布於監察院網站,人員違失部分,針對兼任行政職而屬監察院得依職權究責的教師,及陳忠慶教授違反研究倫理的情事,將待另案調查及通盤檢討後處理。有關計畫受試費未實際發放等部分,則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參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