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獎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業及才藝表現優秀原住民學生,教育部國教署自107年訂定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發給優秀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要點」,每年持續補助原住民學生獎學金經費。
國教署說明,具原住民身分的學生,於每學年開學後得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申請案件經審查符合規定者,由國教署補助學業優秀獎學金。獎學金金額為「高級中等學校組」每人每學期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國民中學組」每人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國民小學組」每人每學期新臺幣2,000元。
花蓮縣私立海星高中校長陳海鵬表示,感謝國教署提供原住民學業優秀學生獎學金,對於在學業成績上表現突出的原住民同學給予獎勵,可以有效激勵他們繼續有更好的自我要求與表現,上學期學校共有67位學生獲獎,讓學生得以肯定自我並提升在校成績,減輕家庭負擔專心向學,後續亦將持續鼓勵並協助學生申請,提升學生自信心及學業成績。
國教署表示,每學年約挹注2,115萬元補助學校核發學業優秀原住民獎學金,自107年起至114年度國教署已補助獲獎學金之原住民學生計5萬32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