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媒體報導「非法棄土黑洞持續擴大,內政部應從源頭制定專法」,內政部今天(19日)說明,目前已和環境部、法務部跨部會合作執行全流向管理、積極查緝不法行為。環境部也表示,《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循環推動法》已草擬完成,預計本週報行政院核定,最快10、11月送入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補充,目前包括4大區段徵收計畫,也就是現有的桃園航空城,以及未來的臺北社子島、高鐵屏東車站特定區與嘉義縣擴大縣治開發區,以及6商港及工業區填海造陸,包括現有的臺北港、及未來的臺中港、高雄港,及後續的彰濱工業區,還有基隆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與雲林縣7處填埋型土資場,預估可去化量逾15,110萬方,讓各縣市因工程建設發展所產生的營建土石方能夠在地進行去化。
內政部指出,為了提升土方流向管理強度,中央持續透過跨部會合作推動營建剩餘土石方的全流向管理機制與具體作法,期望透過溯源追查、源頭分類、提升最終去化量能以及即時定位查緝等手段,有效管理及追蹤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
此外,行政院已核定「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處規劃方案」,補助地方政府不足人力及成立跨局處推動小組,擴大土方暫置容量及提升營建剩餘土石方最終去化量能,將透過重大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計畫、填海造陸、增加土資場等面向,並進一步盤點及提供2,321處國有地及80處的大型整體開發區計畫資訊給縣市政府,增設公有土資場及作為土石方調度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