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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驗藥食兩用中藥材 山楂百合農藥殘留超標

2025-10-22 發佈 周明慧 臺北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4年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抽驗結果

臺北市衛生局公布114年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的中藥材抽驗結果

秋冬涼意漸濃,國人有依時節進補的養生飲食習慣,常在料理中選用中藥材入膳或作為食品調味使用。臺北市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食用「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食品安全,前往賣場、中藥行等處執行專案抽驗,共抽驗20件產品,檢驗結果有1件山楂、1件百合殘留農藥量不符合規定,違規產品已經下架,並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

 

臺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林冠蓁科長說明,這次抽驗20件的中藥材,包括蓮子4件、枸杞4件、菊花3件,龍眼肉、八角、山楂、薏仁、白木耳、紅棗、芡實、山藥、百合各1件,檢驗項目包括殘留農藥、二氧化硫,檢驗結果2件產品檢出殘留農藥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違規產品分別是1件山楂(仙楂片)、1件無磺龍牙百合,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衛生局已命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查來源廠商都是來自外縣市,已移請所轄縣市衛生局處辦。

 

林冠蓁科長強調,中藥材也是藥,藥物不當使用有一定的風險,應有正確觀念以保障使用安全。衛生福利部已公告37項「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像是百合、銀耳或山藥等,都是廣泛作為藥食兩用食材,食用安全性較高。此外,民眾選購中藥材作為食材,應到合格登記的中藥行或商譽良好的店家選購,避免購買不明來源、不完整包裝或標示不清的商品。購買時應注意產品是否有發霉、蟲蛀、變色、異常白皙等現象。有慢性疾病、老人、幼兒、孕婦、長期服用中西藥品或特殊體質者等,使用中藥材前應先諮詢醫師或藥師。

 

臺北市衛生局也提醒,食材的保存應放置乾燥和通風處,避免讓陽光直接照射,依產品標示的保存方式儲存;民眾在食用或烹調之前,先以清水浸泡,再以流動清水沖洗再進行烹煮。關於本次中藥材稽查結果,民眾可上臺北市衛生局官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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