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的運作成效引發社會廣泛討論,焦點多停留在教師困擾,兒童權利視角則較為稀少,透過多次焦點座談,瞭解實際參與機制各階段人員的經驗與觀點,希望就報告的基礎,進一步請與會學者專家及實務工作者,提出使制度兼顧兒童及教師權益保障的專業觀點及務實見解。
我國立法禁止體罰至今快20年,但校園師對生暴力事件仍頻傳。教育部為處理高級中等以下校園師對生暴力案件,自106學年度至今歷經三次修法,明訂設置校事會議及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調查機制,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監察院舉辦座談會,呂丹琪律師針對案件受理及通報進行報告。
呂丹琪律師表示,許多老師是因為不懂法規,因此建議可以增進對老師職能培訓,包含法規的修正、如何正向管教、還有親師溝通及班級經營的技巧,才能讓老師的教學熱忱發揮得淋漓盡致。
為了讓這個權利保障制度能夠取得進展,座談會希望能夠仔細檢視校事會議制度,較先前教評會及專審會的制度,是否實質在公正、透明上有所增進?是否足使在校園中受到暴力侵害的孩子能獲得充分救濟?並在務實檢視的基礎上,促成公共政策上的理性對話,找出對現行各面向問題的有效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