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大專校長會議,大學法修法是討論重點,其中有關於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的調整,大學代表希望依照校園特性調整,否則會影響學校經營的彈性。
全國大專校長會議第二天的議程,提案討論大學法中,涉及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校長遴選等議題,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臺灣大學校長陳文章表示,由於校務會議討論的內容,不見得能直接反應學生的問題,若刻意規定學生代表的比例,可能讓學校經營上失去彈性,他認為可以從現有的比例十分之一為基礎,再根據學校特色與組成來訂定。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大學法修法不能影響學校的學術自主,同時也要能兼顧到利害關係人權益,確保學校的永續發展。
私立大學校院協會、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表示,大學法修法應該要注意公私立學校經營方式的不同及規模大小,在修法的過程應尊重每個學校不同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