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已經在1月中結束,大考中心今天(10日)公布今年的考生違規情況。根據大考中心統計,今年違反試場規則的考生共有562件,最大宗的還是沒有攜帶應試有效證件。而違反答題卷作答規定的考生總計931件,主要違規情況就是在作答區書寫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
大考中心10號舉行115學年學測考生違規審議。經考區提報違反試場規定有562件,最大宗的還是沒有攜帶應試有效證件;違反答題卷作答規定的考生共931件,主要違規是在作答區書寫與答案無關的文字或符號。而其他零星特殊違規樣態,則由大考中心考試委員討論後決定。
今年特殊違規事件中,一名考生學測首日考完數A,將身分證放在考場抽屜內便返家,第二天考英文科時發現身份證已遺失,在證件查驗時向監試人員反應,改出示健保卡,但健保卡上無照片,不算應試有效證件。監試人員建議考生立即聯繫家長,考生經監試人員核准後走至走廊,卻從「口袋」拿出手機撥電話,違反隨身攜帶不可攜帶物品入座;考生於學測第三天考數B時由家長報案,並於該節考試尚未結束時送達報案證明,因此該生數B、社會均能出示報案證明,但英文、國寫、國綜均無有效證件。最後考試委員審議,此生英文科因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攜帶不可攜帶物品入座,加計扣4級分;國綜、國寫則因未攜帶應試有效證件個別均扣一級分;數B、社會則比照往例,考生已持有報案證明,因此不扣分。
另一名考生於英文科超過入場時間,監試人員當下即告知學生逾時已不得入場,但考生表示手錶顯示仍未逾時、堅持入場。監試人員為維護考場秩序讓該生入場,但後續告知學生此舉是強行入場違反考試規定、可能取消考試資格,此案經考試委員同意,取消學生考試資格。
也有考生於考試時點眼藥水,但考試委員認定眼藥水屬於隨身物品目前「無罰則」,不予扣分。大考中心後續將針對需防範的樣態加以討論,給予監試人員依循規範。
另外,值得考生注意的是,考試規則規定學測考試鈴響前,考生在預備鈴響後入場,只能「用眼睛」確認座位與應試資料,不得翻閱試題本、作答、簽名或劃記;若在開始鈴響前翻閱或作答,將會被扣減學測成績,最嚴重可能被扣2級分,務必在開始鈴響後才能動筆。但有考生在預備時將墊板放入題本下方、移動題本,今經審議,被認定扣2級分。大考中心將討論未來將在考試規則加上「不得移動」試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