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緣起:
據衛服部2022年統計,15-24歲青少群自殺通報人次及及占率連續20年攀升,111年已達近12,952人,占比28.6%,(最低為102年3,840人13.7%)僅次於25-44歲區間35.4%。因應此現象,教育部與各大學積極拓展校內心理輔導資源。
心理假列入校內輔導資源討論源於2023年1月政院兒權小組提案,對象為高中端學生,國教署已委託研究計畫、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等。美國明尼蘇達州自2009年起即有類似法案、其他州於2018-2021年陸續跟進並針對此類法案進行相關辯論,目前國內大學有國立中山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成功大學、實踐大學陸續跟進。
二、設立用意:
初級預防及預警:提升學生覺察自我心理狀況、針對一般學生想「喘口氣」時使用。
落實導師與輔導機制:學校端可觀察學生請假達一定次數,適時引進輔導機制。及早發現、及早介入。
心理健康促進去汙名化:喚醒大眾對心理健康議題的討論與重視,可正常化一般學生想請假調適自己,若有更深困擾,也能被學校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