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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伙來開講

分管契約是什麼?對應有部分的受讓人有效力嗎?

2024/06/21
邀訪來賓:黃建銘  財團法人臺東縣法扶中心律師
單元介紹

分管契約是什麼?對應有部分的受讓人有效力嗎?

分管契約不以訂立書面為必要,口頭也可以成立分管契約。分管契約性質上屬債權行為,針對訂立契約之共有人當然具有拘束,但是若共有人中有人將應有部分讓與第三人時,大法官釋字第349號解釋為保護善意第三人,維持交易的安全,只有在受讓人知悉或可得而知分管契約存在時,才會受到分管契約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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