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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為何? 申報完成後若有退稅,何時可以收到退稅款?

2025/04/22
邀訪來賓:楊嫚君  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綜所稅課稅務員
單元介紹

­113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因應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之影響,公告延長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自114年5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止,為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且為免民眾前往國稅局申報造成等候時間過長,民眾可以多加利用網路申報、手機報稅或稅額試算服務完成綜合所得稅申報。6月30日前採網路申報或利用「線上登錄」及「電話語音」回復稅額試算確認之退稅案件,及5月12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書面」確認回復稅額試算,經核定退稅者,於114年7月底撥付退稅款;以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不含逾期申報退稅案件)之案件,經核定退稅者,於114年10月底撥付退稅款,欲儘早取得退稅者,建議採網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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