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9月28日教師節,在許多朋友的生命中,老師扮演著人生中重要的角色,
而現在教育現場,學校老師在執行輔導管教的時候,有許多困境難以突破,真的要謝謝老師沒有放棄。
我們節目在今年2月10日(第六集)的時候邀請到一位非常活潑的好朋友來到節目當中,是我們士林地方法院-少年調查保護官:吉官。在短短的半年內,除了我們之前聽到的咖啡包、奶茶包等之外,新興毒品又以更新的包裝出現,今天吉官就要在節目當中分享新興毒品的新面貌!
今天在節目中我們可以聽到:
- 一、什麼是「毒品」?
- 二、酒有酒駕,毒有毒駕!新型毒品-電子煙(喪屍煙彈)
- 三、孩子的隱私與家長的管教?
- 四、新與毒品為什麼會從青少年下手?
- 五、毒品的味道很明顯嗎?我沒有聞過要怎麼辨認這東西有危險?
- 六、當孩子碰觸毒品,家人怎麼尋求幫助?
民國113年8月5日,行政院公告「依托咪酯」列管為第三級毒品。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1-1 條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