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電燈普及以後,本以為「蠟燭」這個「前現代」的發明,應該只剩下祭祀之用,沒想到它對視覺的照明需求消失後,竟然可以在嗅覺的體驗上重生。
方寸文創總編輯顏少鵬在聯合報「無讀不丈夫」專欄中提到,現在點蠟燭不是為了照明,而是為了聞香,古人大概想不到吧?而且使用香氛蠟燭的「規矩」還不少。
顏少鵬表示,說起蠟燭,本來叫作「燭」,之所以稱為蠟燭,是因為古時候使用了蜂蠟、蟲蠟之類的原料做燭,反倒是一般人最熟知的以鯨油做蠟燭,是很後面、很近代的事了。全世界各類鯨魚在過去數百年間曾經遭受大規模捕獵,差點就被滅絕,就是人類為了取其鯨油,作為照明之用。
根據考證,蠟燭的材料曾經用過蜂蠟、牛脂、羊脂、鯨脂(鯨油),甚至還用過短吻鱷、海牛、鹿、熊等動物脂(竟然沒有豬脂,大概是以食用為優先了吧),也使用過棕櫚樹、漆樹、小燭樹、甘蔗、肉桂、油菜子、橄欖等植物脂,這些天然脂的燃點比較低。但真正讓蠟燭達到更好的照明效果,是後來從石油裡提煉出石蠟。石蠟不僅取得方便,燃點又高,從此成為製作蠟燭的首選。
今天節目中特別邀請方寸文創總編輯顏少鵬,來聊聊燭的緣起與進化. ,也介紹兩本好書-珍.布羅克斯《光明的追求》、王磊《古人原來很會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