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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先講臺灣

福爾摩沙荷蘭人01

2025/08/09
單元介紹

福爾摩沙荷蘭人就是將兩種不同的混在一起,變成混血的人。我們都知道十七世紀荷蘭在臺灣建立基地,最主要的是以武力獨佔和中國、日本的貿易,當時由福建、廣東來的漢人在臺灣是貿易和農業開墾的主要人力,讓臺灣平埔的原住民(一開始以西拉雅四大社,即原住於臺南平原的新港、大目降、蕭壠、麻豆四社為主)提供鹿皮的經濟利益,荷蘭人在他鄉故里佔領別人的土地,當然需要一些策略手段,為了要支撐臺灣(安平)貿易基地的穩定,荷蘭人以槍(武力)、聖經(傳教)雙重壓力來降伏壓制原住民,又因為派往海外的荷蘭人(其實是加上瑞士、應、法等歐洲人),多半為單身男性,所以在福爾摩沙最主要的婚姻對象來源,通常是原住民女性,加上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政策面鼓勵他們和當地的女子結婚,這個策略一來可以讓這些離鄉背井的人安心不會想家造成流動,也因為和荷蘭化(有上學接受教育,並且有信教)的原住民結婚,所以這種婚姻生下的孩子就叫福爾摩沙荷蘭人。其中這些族群中最主要的就由小琉球拉美人過來的人,所以小琉球拉美人的婦女和歐洲人結婚的人數最多,所以他們就是福爾摩沙荷蘭人的中心,慢慢在荷蘭人的社會中,在安平這個地方就形成了一個聚集的歐亞混合的小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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