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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解聘辦法修正對教學現場帶來什麼改變與衝擊?」

2024/06/08
邀訪來賓:羅德水 文宣主任 / 洪維彬 副執行長
單元介紹

主持人:李雅菁
邀請來賓:全教總集體協商中心執行長洪維彬老師
全教總文宣部暨國會聯絡人羅德水老師
節目主題:「教師解聘辦法修正對教學現場帶來什麼改變與衝擊?」
節目大綱:
教師法自民國84年8月9日公布實施以後,迄今已歷經15次之法制修正,民國
108年3月啟動、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教師法修正案,可以說是歷來修正幅度與
修正工程最大的一次修法,相關20多個子法,也一口氣在109 年6月28日發布
實施,其中新增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因
為名稱實在太長了,所以一般也被簡稱為「解聘辦法」,這個解聘辦法實施已
經超過3年,今年4 月 17 日又公布修正辦法,內容從24條擴充到63條,簡直可
以說是又新增了一個辦法,這個新修正的辦法修改幅度這麼大,對教學現場將
帶來什麼衝擊與改變
解聘辦法修正重點及影響
(1) 校事會議處理審議事項增列師對生的霸凌案件
(2) 增訂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校事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這次教育部刻意
排除教師會代表及家長會代表,兩位老師可否就你們處理的經驗談談有
何優缺點?
(3) 教育部特別強調調查專業化,也準備了2.5億調查費用來因應,很多費
用的需求應該來自這一條的修正,兩位老師可否談談你們的看法?
(4) 過去現場是不是常常發生根本不需要校事會議調查,卻進入到校事會議
調查的狀況?
(5) 這次的修訂校事會議多了一個選項,可以直接派員調查,這跟考核會的
行政調查差別在哪裡?
(6) 這次的修正會不會解決原本想要解決的問題?如果不會,問題出在哪裡
?
(7) 解聘辦法增訂了阻卻違法的條文後,問題能夠解決嗎?
(8) 未來規範所有主管機關都要設置審議小組,這個審議小組會產生什麼作
用?
(9) 有沒有對教育部、各主管機關及學校有什麼建議?

(左)羅德水文宣主任
(中)李雅菁主持人
(右)洪維彬副執行長

(左)羅德水文宣主任 (中)李雅菁主持人 (右)洪維彬副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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