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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職人時代

文創的教育與職場圖像

2024/05/24
邀訪來賓:黃士嘉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文化創意事業系主任
單元介紹

­大職人時代節目05月24日節目內容:

 

主題: 文創的教育與職場圖像

 

近年來台灣文化創意產業蓬勃發展、方興未艾,掀起一波波文創產業熱潮。文化跳脫了社會與文化的本質性核心功能,大幅朝工具性的角色轉移、成為高度經濟性的新興產業。文化創意產業涵蓋文化、藝術、經濟與科技等不同領域而成、在數位科技的帶下,發展越發迅速。文創產業具有半公共財特質,具有很高的外溢效果,除帶來經濟成長與就業機會,同時能提振國家形象、強化國際影響力,並促進國民的自我認同。因此,支持文創產業應視為投資、而非成本。

我國自2002年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以來,迄今20多年;從對文化、創意、產業名詞組合說不清、道不明,到近年產業的蓬勃發展、國民生活品質的提升等,都形塑了台灣文創產業的脈絡與紋理,帶給產業一些成果,同時也留下挑戰。整體而言,我國文創產業日趨成熟,但環境變化與數位科技發展也為產業帶來更多的機會與挑戰。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爆發,對全球各種環境產生重大衝擊,文創產業也不例外。本文檢視了台灣過去20多年的文創產業概況與後疫情時代的文創產業發展可能。

台灣文創產業發展概況

台灣文創產業發展最早可追溯至1994年的「社區總體營造」計畫,1995年文化產業開始出現在計畫政策當中,並以「文化產業化、產業文化化」為宣導口號。2002年行政院首度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列入國家重大政策,並由經濟部、文建會(文化部前身)、教育部與新聞局共同成立「文化創意產業推動小組」,統籌研擬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策略。在推動初期,文創商品對於民眾而言,是做為禮品的選擇之一。2009年,面對新一波產業革命與全球競爭,行政院提出「創意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聚焦在電視、電影、流行音樂、數位內容、設計及工藝等六大新興產業政策,以期在既有基礎上強化及帶動其他未臻成熟的產業,進而確立文創產業的未來發展及重要性。創意台灣的目的在將文化、創意、產業三方緊密結合,突顯地方特色並推動與國際文創產業接軌。2010年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是文創產業的里程碑,該法確立了產業13加1的定義與具體範疇。而2019年文化內容策進院成立,透過中介組織整合跨部會、跨領域的協力機制,結合文化、科技及經濟,催生我國文化內容產業生態,以帶動產業投資與創新動能,形塑國家品牌。時至2023,文創產業已深入每個家庭,文創商品成為國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同時成為一種新的生活型態。

綜觀近20多年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2021年文化創意產業營業額已超過9,600億元,已接近兆元產業,較2002年的4,300億元,大幅成長123%,而就業人數也超過30萬人。在國際貿易方面,我國2021年總體出口佔全球排名第16,而文創產業出口在可取得的聯合國貿發會(UNCTAD)數據顯示,我國文創商品出口2015年排名全球第13;從文創商品出口佔總體出口比例來看,文創商品佔比亦逐年提升,從2002年的2.1%提升至2021年的3.41%。顯示我國文創產業具有很強的國際競爭力。

 

來賓: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文化創意事業系主任- 黃士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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