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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名字的人

找回名字的人

每週六07: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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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目介紹

2002年,鄭性澤捲入一起KTV包廂內的槍擊案,被指控為殺警兇手,最後殺人罪成立,死刑確定。在這起案件中,鄭性澤被警方刑求、案發現場遭破壞、辦案流程草率、物證搜集不全,全都是造成冤案的原因。在牢裡的鄭性澤日夜恐懼,深怕每個清晨將被槍決,家人來訪視,都當作最後一次的告別。

 

經過超過10年的漫長等待,臺中高分檢檢察官為鄭性澤發動調查,請臺大醫學院進行現場重建鑑定,並為他聲請再審。歷經11次開庭,鄭性澤才在2017年10月26日獲判無罪。在司法終於還他清白之後,鄭性澤語重心長地說:「今天以前,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從這一刻起,我要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而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出現誤會。當被誤會時,憤怒、委屈、痛苦、悲傷等等情緒也會隨之而來。不過,若是我們被司法誤會,就不只是難受的情緒,更可能導致一個人失去生活自由、生命盼望。

 

不過,系統性的司法審判難以歸咎某一個特定人的錯誤,而要司法人員在繁忙工作與同儕壓力中提起冤案再審,更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因此我們希望以合作取代對抗為核心,節目《找回名字的人》紀錄被冤者如何在平反過程找回自己的名字;與被冤者、法律學者、司法人員們一起思考如何讓司法制度更完備,減少冤錯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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