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的事情,可以一樣一樣的完成,呼吸著新鮮空氣,就是最好的自由。」——王淇政
「帶著家人四處遊玩,曬著溫暖的太陽,現在可以到處走走,是我最嚮往的事情。」——洪世緯
在台中后里出生的王淇政,從小就特別喜歡宮廟文化,兒時除了在家裡的葡萄園幫忙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廟口。淇政在小學二年級,開始參與陣頭,到了六年級加入了醒獅團,開始學舞龍舞獅。升上國中後,更成立自己的表演團體:中台灣振興團。而同樣在台中后里成長的洪世緯,高中時就讀汽修科,也在修車廠打工當學徒,在一次次的練習中,逐漸培養出修車的興趣與專業。兩人的友情因為淇政哥哥而牽起,有空時就會相聚。
生活過的簡樸單純的他們,卻因為一場宵夜震碎了他們的人生。時間回到2002年12月,朋友們邀約淇政和世緯一起吃宵夜。在回家路上,淇政接到了女友的電話,質問明明說好不出門,為何在外吃宵夜?並要求淇政在十分鐘內到后豐大橋談判,看著淇政和女友陳琪瑄的互動沒有太多異樣,世緯選擇留給他們討論的時間與空間,他開車到后豐大橋附近的大湳加油站幫輪胎打氣,但是誰能料到,當世緯回到后豐大橋時,竟然聽到淇政不停喊著救命。
淇政和女友琪瑄的溝通並不順利,他蹲在駕駛座旁不停安撫,提議離開車流量大的后豐大橋,到住家附近聊聊,不過女友卻始終不發一語。就在一籌莫展時,淇政起身探看世緯是否開車回來,一轉頭卻看見女友已跨坐到大橋的欄杆上,接著墜落到河床。意外實在來得太快,琪瑄從后豐大橋墜落後,世緯緊急撥打救護車,但經搶救卻仍然傷重不治。
後來,警方進行調查,經過測謊鑑定、DNA檢測、詢問證人王清雲、高春、陳秋珠之後,認為證據不足以證明淇政有殺害女友的動機,在2003年9月14日作出不起訴處分。不過,經過13個月後,證人王清雲卻突然翻供,證稱:淇政和女友發生劇烈衝突,憤怒之下合力抱起女友,後來淇政先鬆開了手,世緯接著鬆手,才導致琪瑄從后豐大橋墜落,頭部撞擊河床,不幸身亡。
在證人翻供之後,台中地檢署決定在2005年6月4日以殺人罪起訴王淇政和洪世緯。隨後,各大媒體爭相報導,並寫下聳動的標題:「安親班女老師墜橋身亡,含冤託夢男友殺人。」這樣的新聞事件很快就傳開了,對於他們的生活也造成巨大的影響。淇政和世緯全力配合檢方的所有調查,但一次又一次的審判,讓他們越來越無法相信司法,最終也於2009年6月11日判決王淇政15年有期徒刑、洪世緯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一座大橋,三個家庭,通通心碎。兩個意氣風發的年輕人,更是從此失去自由。這起案件明顯充滿疑點,讓家人朋友們決心搜集新證據,救濟淇政和世緯。淇政的姐姐淑娟從不會寫陳情書,到與朋友重返案發現場做實驗、自製紀錄、請託律師、尋求監察院和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的協助,2009年以來,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2次檢察總長為他們提起非常上訴、11次聲請再審,但通通遭到駁回,無法再次打開法院大門。
冤案平反,最困難的一步就是讓法院同意開啟再審,一路上始終陪伴在淇政、世緯身邊的義務律師邱顯智,談起這起案件,仍然會感到心酸,本集《找回名字的人》將請淇政、世緯分享被司法誤會的心情與故事,也為大家邀請顯智律師聊聊司法救濟的方法與策略,以及陪伴在淇政、世緯身邊的觀察與感受。歡迎各位關心冤案的朋友一起凝視清白,聽見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