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CRC),苗栗縣政府輔導苗栗縣慈愛協會,申請衛生福利部公益彩券回饋金,辦理苗栗縣112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校園宣導活動,邀請「蕭建平電視木偶劇團」以布袋戲演繹新綠野仙蹤,透過主角桃樂絲所經歷的精采冒險,傳達兒童權利公約的四大原則和觀念,活動今日起將巡迴7所偏鄉小學。
苗栗縣112年度兒童權利公約校園宣導活動第一場次今日在大湖鄉華興國小登場,演出中融入兒童權利公約的各項議題,例如:禁止歧視原則、生存及發展權、表達意見的權利、勞動保護權、公平受教權等,期望以布袋戲強化學生對兒童權利公約的認識,並且透過有獎徵答,吸引學生認識公約重點。
苗栗縣副縣長鄧桂菊出席活動,她指出,以往很多宣導活動都在中型或大型學校辦理,這次的系列活動強調「偏鄉參與」,選在大湖鄉華興國小、獅潭鄉獅潭國小、泰安鄉清安國小、泰安鄉汶水國小、公館鄉五穀國小、西湖鄉西湖國小、造橋鄉造橋國小等7所小型學校辦理,希望資源能夠平均分配至縣內各鄉鎮市,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兒童最佳利益原則、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